“未名骏马闯艺坛”书画大赛评选工作已结束,现开始退稿工作。退稿具体要求如下:
一、退稿范围:
1、获得“骏马”奖的参赛作品因要出画册,办展览,将不予退稿;
2、参赛者在报名表中勾选接受退稿选项的将予以退稿;没有报名表以及在报名表中未勾选接受退稿的参赛作品,组委会将不予退稿。
二、退稿要求:
1、参赛者可选择来书画频道自取退稿作品,自取时间为8月17日-18日下午13:00-17:00,来书画频道自取退稿作品需提前5天给组委会打电话确认,以便提前将作品找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奥林东路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南园森林艺术中心书画频道
2、不能来书画频道自取退稿作品的参赛者,需将退稿邮寄费用在2013年8月31日之前汇至书画频道。逾期未将退稿费汇出将视为参赛者自动放弃退稿请求。
3、申请退稿者需将退稿邮寄费用通过邮局汇款至:
北京市朝阳区奥林东路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南园森林艺术中心书画频道,汇款人姓名要求与参赛者姓名一致,汇款地址即视为退稿地址,汇款用途请注明为退稿费。
4、组委会接到退稿邮寄费用后,将通过EMS特快专递将作品退还给参赛者。我们将在书画频道官方网站上发布退稿信息。申请退稿的参赛者可登录书画频道官方网站查询退稿的相关信息。
三、退稿时间:
退稿时间:2013年7月29日---2013年9月31日 汇款截止时间:2013年8月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退稿。
四、退稿费用:
退稿邮寄费用为20元,大件超重作品我们将与参赛者本人联系,根据作品重量,另行收费。
五、组委会享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10-56100686
未名骏马闯艺坛大赛组委会
2013年7月26日